您的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9-02 17:25:52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上涨0.43元/ m³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463号)文件精神,为疏导国家天然气价格调整对供气企业成本增加的影响,县物价局对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可行性认证和成本监审,召开了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在此甚基础上,报渠县人民政府审定,经渠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各场镇天然气销售价格按渠城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顺加进行调整;执行时间、优惠政策及相关要求按渠城执行。渠城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一是天然气销售价格分两类: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原商业用气和食堂用气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气。

二是渠城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为1.95元/ m³(含燃气计量器具更换维护费0.06元/ m³);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60元/m³(含燃气计量器具更换维护费0.06元/ m³)。

三是对五保户、特困户实行优惠政策,本次不调整价格,仍然维持调整前天然气销售价格。五保户、特困户由燃气公司进行资格审查,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四是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从二年八月抄见表量起执行。

县物价局要求各燃气公司做好宣传工作,做好价格公示,加强管理,挖潜降耗,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县物价局提醒广大市民,当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或7213844)。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