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暨建立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8-18 16:56:28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渠县物价局

关于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暨建立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

公 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定于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渠县政协会议室召开“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暨建立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暨建立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

   1、居民生活用气;

   2、非居民生活用气。

(二)提交听证的调价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提高0.37元/ m3,加上0.06元/ m3的计量器具更换维护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共计调整0.43元/ m3,渠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1.52元/ m3调整为1.95元/ m3;现行食堂用气和商业用气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气,渠城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水平调整到2.60元/ m3(含计量器具更换维护费0.06元/ m3)。

方案二:

此次国家调整天然气管输费和出厂价格等因素导致渠县天然气公司成本增长金额,按2009年有效售气量计算,天然气销售价格平均需调整0.43元/ m3才能够消化。所以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提高0.43元/ m3,加上0.06元/m3的计量器具更换维护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共计调整0.49元/ m3渠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1.52元/ m3调整为2.01元/ m3;现行食堂用气和商业用气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气,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到2.65元/ m3(含燃气计量器具更换维护费0.06元/ m3)。

(三)提交听证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联动机制要点

1、基本原则:实行对应联动、同向运行,天然气销售价格随购气结算价格的涨跌做同向调整;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燃气企业经营、气源供应和燃气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有利于促进燃气资源节约和合理使用。

2、联动调整方法。(1)联动作价的公式: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前管道燃气价格+{[燃气购进价累计单位不含税调价金额/(1-输差率)]x(1+资金利息率)x(1+增值税率)}。(2)联动程序:国家和省政府统一调整天然气价格后需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由渠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依据联动机制办法和国家天然气价格的变化,确定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涨跌趋向一致的价格调整,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

3、价格联动决策结果实行公告制度。执行前由渠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代表:李珍、王强、李勇、雷晓芳、郭小琳、吴修静、王仁富、陈永厚、唐朝春、熊清明、杨全德、刘绍良、田芝荣、肖波、李育、吴旭、吴小勇、杨露、李天伟、柳武林、杨进、谢茂林、李兴文、谢可

经营者代表:洪波、张小康、李钢。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罗学闰、裴进、何鸿涛、徐天国、舒强、雷勇、郭异、孙轶毅、孙承伯、张安强

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吴华、王晓云、谢茂林、杨进、王艳、王正礼、宋小容。

四、听证人名单

罗斌、代华宁、范德训、刘天乐、熊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