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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二0一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6-10 14:44: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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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事局

00年公开招聘教师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渠县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达市人发[2010]30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达市人发[2006]42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共3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身体条件。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职中教师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以后出生)。若在本县连续任教5年以上的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6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63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629日至71日。

2.报名地点:渠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渠县渠江镇和平街413楼)。

()报名方式

1.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2.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凭学历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可报考,但必须在20108161700时前将就业《报到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送渠县人事局职称专家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涉及年龄放宽、加分等问题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关依据。超过35周岁的本县自聘教师,提供授课学校出具的并加注渠县教育局审核意见的有连续5年以上授课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只能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报考依据,如经查证不实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设综合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两科,综合知识占总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50%,两科折合成绩为100分。

()考试内容、范围

1.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政策规定加分分值+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

()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程序报批后调整,岗位调整情况在报名结束后五天内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照网上公告要求,选择报考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

()考试时间、地点

1.综合知识笔试:201071809001100时;

2.专业知识笔试:201071814301630时;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1071709301700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费用

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六、加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到村社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加分规定者,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7817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材料送渠县人事局职称专家管理股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加分。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加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体检由人事部门确定时间、指定医院,并协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达市人发[2006]42号)精神的有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确定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八、聘用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渠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xrs.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不正当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中,报考明确了具体用人单位的职中教师,直接聘用到用人单位;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按公布的用人单位、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聘用手续办理后,五年内,原则上不得借调或调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1.考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

4.拟聘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经查不符合条件者;

5.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在招聘过程中,不按时、按要求参加岗位调整报名、领取准考证、体检、考核、择岗、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本《简章》第八条第()款、第()款出现缺额的,按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其招聘计划取消。

九、组织领导

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事局组织,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纪律及其它

()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公布、加分、岗位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择岗、办理聘用手续等信息一律在渠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xrs.gov.cn)发布,同时在渠县人事局公示栏张贴。咨询电话081872120077212011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渠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渠县2010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

附件二:《渠县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学校及岗位数一览表》

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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