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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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第五届乡村旅游节暨渠县首届賨人文化节将于2010年9月举行。由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主办,政协渠县委员会办公室、渠县旅游局承办,渠县民俗摄影协会、渠县摄影家协会协办的《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将于“双节”期间展出。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渠县旅游风光摄影作品。
一、征集摄影作品内容
全面展示渠县灿烂历史文化、美丽宕渠风光、独特民俗民风、乡村民居新貌、琳琅旅游产品以及特色产业发展、辉煌建设成就、和谐社会魅力、干群精神面貌等,增强人们认识渠县、了解渠县、热爱渠县、建设渠县的信心和力量,
二、送选摄影作品要求
1、送选作品必须是取材于渠县区域内的原始影像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不得加边框)。谢绝它处下载或改编别人作品参展。
2、送选作品数量、拍摄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2008年10月1日以后新作优先。
3、送选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4-8幅(胶带链接在一起),每幅作品后面需粘贴《参赛表》(见附表),需具备: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4、送选作品原稿尺寸一律为7吋,并附电子文档(选送作品单幅必须是原始的JPEG格式,有效像素必须在2M以上)。不符合选送要求的作品不予选择。
5、征集作品时间:自5月25日起,7月20日截稿。评选结果于8月底前揭晓。“双节” 前后颁奖。
6、送(寄)作品地点:政协渠县委员会办公室,地点:渠县渠江镇马家巷13号。邮编:635200。
联系人:王宣波、李扬天。
联系电话:0818—7321016。
Email:87512052@qq.com,522495257@qq.com。
三、参展评选办法
1、由县内有关部门和知名摄影人士组成渠县旅游风光摄影展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定并公示。
2、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入选奖暂定70名,奖金50元。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限。
四、注意事项
1、送选者必须保证拥有送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并对可能出现的版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2、送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3、本次展出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有对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对外非商业性宣传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4、凡送选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条规定。
5、展览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渠县政协办公室 渠县旅游局
渠县民俗摄影协会 渠县摄影家协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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