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海龙等10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渠县 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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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海龙等10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渠县
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2月19日政协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关于印发<渠县政协委员动态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有关规定,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经政协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张海龙、郑美飞、冯全、王明东、鲜成来、张杨、罗龙洲、陈蜀康、杨航、刘晓华10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渠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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