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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供销社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9 16:57: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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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责
  (一) 职能调整
  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由过去行使政府管理职能转为对行业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由过去管理直属企业,转为对县属社有资产以出资人身份进行监督管理。
  (二)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件的方针、政策。
  3、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4、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基层社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维护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指导基层社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化进程。
  6、承担为基层社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联合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工农街74号
  联系电话:0818 - 7214225
  传    真:0818 - 7214323     0818 - 7214211
  电子邮箱:qxcoop@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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