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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文明办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9 16:44: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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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责
  (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规划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三)负责组织指导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命名、表彰和推荐上报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理论研讨活动。
  (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七)负责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8号
  联系电话:0818――7322341
  邮箱地址:3486628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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