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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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
(二)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根据县委的工作大局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三)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 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理论工作。教育和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和多层次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本县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推动“两法”、“两纲”的实施,调查研究我县妇女儿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加强与社会各界及团体会员的联系,强化团体会员业务指导,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和谐渠县建设。
(八)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对省、市妇女联合会和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妇女参与发展项目进行管理、监督。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253)
负责全面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全会的秘书、档案、信息、保密、统计等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对妇女工作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广大妇女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县妇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简报、信息等文字的起草与文稿审核工作;综合反映全县妇联工作的重要情况与动态;协调和督促乡镇妇联和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落实县妇联工作部署与要求;负责机关财务、物资设备、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妇女报刊征订发行工作。承担县“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上下联系、接待服务和部门协调等工作。
(二)组宣部(联系电话0818―7322253)
负责指导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及宣传工作;了解、发现、推荐、考察各条战线优秀妇女人才,建立各类女性人才档案资料,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女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承担乡(镇)妇联和县级机关妇委会领导班子的协管任务。
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民族宗教、港澳台属和海外侨胞、各族各界妇女的联谊工作,联系、指导各界妇女联谊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活动的统战联谊工作;指导妇女理论研究。
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机关的党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随时了解妇女的思想动态,指导全县妇女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权益部(联系电话0818―7322253)
宣传贯彻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执法检查;参与妇女儿童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指导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各种渠道的妇女投诉;协助查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为受害妇女协调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参与禁毒、反拐、扫黄打非、预防艾滋病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指导各级妇联的信访维权工作。
(四)渠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253)
负责协调落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的各项任务;负责《达州市妇女发展规划》、《达州市儿童发展规划》和《渠县妇女发展规划》、《渠县儿童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及监测评估工作,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问题的调研,向政府提出建议;指导督查乡镇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教骨干,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实施“春蕾计划”。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妇女联合会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8号 联系电话:0818―7322253 传 真:0818―7216983 电子邮箱:quxianf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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