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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出管办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8 18:10:3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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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二)制订、实施和调控渠县城区的出租汽车发展规划;依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制度。
  (三)审核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开业、停业和购车(含报废更新)申请及经营权、核发、审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及《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证》、《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四)拟定出租汽车客运统一的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报物价、交通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计价器的安装和使用监督管理;
  (五)负责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调解客运纠纷、受理、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查处违章行为;
  (六)负责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规范基础台帐,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并建档上报;
  (七)负责征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和面向出租汽车的其他税费。
  (八)负责出租汽车客运行业争先创优、劳动竞赛和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协同公安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客运的治安管理,并配合公安交警、城建部门做好出租汽车停车场、点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十)抓好出租汽车行业的“一站式”服务,成为出租汽车“驾驶人员之家”。
  (十一)协同交警部门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随时注意安全动态,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综合股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2)根据主任指示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起草工作安排、会议纪要、总结、报告、请示会议文件和工作简报。
  (3)负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监督审核管理,检查、查处违纪、违规人员。
  (4)负责办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编制、考核、评比、奖惩、福利、劳动工资、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等工作。
  (5)负责单位执法文书的领取、保管、登记、发放。
  (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计划生育、法制、职工教育、爱国卫生、行风建设机关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
  (7)负责本单位文件收发、电话会议通知、报刊管理、文件初审、文书档案管理、交通信息、机要保密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内务管理和单位职工的考勤记录。
  (9)负责本单位行政印鉴的使用与管理。
  (10)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和调度工作。
  2、业务股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汽车经营业主、车辆、驾驶员变更登记、报废更新基础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微机视图档案信息化管理,以备随时调档查阅。
  (2)负责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的开业、歇业、停业、经营权资质、车辆过户、报废更新、经营权有偿使用证核发申请的初审工作。
  (3)负责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牵头,协调有关股室抓好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出让的宣传、管理、实施、征费入户工作。
  (4)负责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规范、争先创优、文明行业创建、业务技能、运输安全法规、岗位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和调控渠县出租汽车发展计划。
  (6)负责出租汽车标志灯的编号归档、以旧换新、废旧消毁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出租汽车运价方案,做好听证会议的组织实施。
  (8)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客运的治安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9)配合公安交警、城建部门做好出租汽车停车场、点的规划、设置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经营者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财务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
  (2)负责各种专用票据的使用、管理、发放和回收。
  (3)建立健全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台账、档案。
  (4)负责出租汽车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
  (5)会同综合股做好职工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
  (6)会同综合股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办公设施设备。
  4、稽查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
  (2)负责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日常管理,调解客运纠纷、受理、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行为,检查、监督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服务质量情况。
  (3)负责查处纠正违章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保护合法经营,做到依法行政、礼貌纠违、从严打黑。
  (4)负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监督机制,严格办案处罚法定程序。
  (5)负责执法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简报、月度报表及其它资料。
  (6)负责建立健全违章处罚档案记录,制定违章考评办法,定期向所属出租客运企业通报。
  (7)负责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8)会同综合股做好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
  (9)会同综合股办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及年审工作。
  (10)调查、摸底、建立“黑车”信息档案,并采取布控措施。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川鄂路(西桥头)
  联系电话:0818-72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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