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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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二)、根据上级人防办的总体安排和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依法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民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四)、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订和审查;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人防区域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六)、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依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组织编制教材,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的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
(八)、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办上级人防部门、县委、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联系电话:0818―7219258)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人防办机关的综合协调,组织、承办综合性会议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负责组织人防政策法规研究;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文字材料和目标管理、政务信息、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保卫、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干部考核;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职工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县人防经费,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人防建设财务计划;编制全县人防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办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会计审核工作;负责平战结合收入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实施财务跟踪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业务股(联系电话:0818―7219258)
编制全县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查(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参与县建设局组织的会审);负责全县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承办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的审核手续;负责组织全县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人防工事技术档案管理;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
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指导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防专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组织指导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战术技术训练;负责组织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中学生“三防知识”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县人防宣传干部业务培训和组织人防学术研究;承办人防宣传展览、编制刊物和资料。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营渠路115号
联系电话:0818―7219258
传 真:0818―7219258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二)、根据上级人防办的总体安排和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依法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民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四)、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订和审查;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人防区域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六)、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依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组织编制教材,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的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
(八)、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办上级人防部门、县委、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联系电话:0818―7219258)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人防办机关的综合协调,组织、承办综合性会议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负责组织人防政策法规研究;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文字材料和目标管理、政务信息、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保卫、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干部考核;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职工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县人防经费,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人防建设财务计划;编制全县人防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办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会计审核工作;负责平战结合收入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实施财务跟踪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业务股(联系电话:0818―7219258)
编制全县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查(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参与县建设局组织的会审);负责全县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承办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的审核手续;负责组织全县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人防工事技术档案管理;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
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指导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防专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组织指导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战术技术训练;负责组织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中学生“三防知识”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县人防宣传干部业务培训和组织人防学术研究;承办人防宣传展览、编制刊物和资料。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营渠路115号
联系电话:0818―7219258
传 真:0818―721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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