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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信访局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8 17:28: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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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筛选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指示和批示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培训信访干部,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联系电话:0818-7222218)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人事、档案、保密、值班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资产和车辆管理;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负责文稿起草;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负责信访干部培训、宣传信访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信访统计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信科(联系电话:0818-7212036)
  办理县内外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县信访局的来信;受理国家、省、市级领导机关转办、交办的人民来信;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示;查办、督办、会办、自办重要来信和来信老户问题;负责人民来信的统计、综合分析,摘报人民来信信息,定期通报来信情况,为县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提供依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督办科(联系电话:0818-7212036)
  对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跟踪问效,督查督导,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级机关立案要结果信访案件和县委、县政府领导阅批的重要信访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对接待中心的行政效能监察督办;对违反《信访条例》和群众政策、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负责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信访接待中心(联系电话:0818-7212926)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给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现场受理、答复、协调处理群众诉求;负责对群众诉求进行登记、分类、归纳和统计;引导群众到相关单位办公地点,归口解决问题。负责转办一般信访问题,交办重要信访问题;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和信息报送,定期向县信访局提供信访动态分析;负责领导接待群众工作的安排,协调乡(镇)和县级部门负责人、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长热线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777777)
  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通过县长热线电话向县政府反映的合理化建议、批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决定;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督促承办部门(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15天),按办理要求,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县长热线和投诉人。对办理不及时的,给予通报,并要求其说明理由;县长热线每月进行一次受话情况及办理情况的综合分析,一月一通报,对办理及时,办结率高,群众较满意的承办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不认真,办理速度不快,办结率不高的承办单位予以批评。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联系电话:0818-7222218
  传   真:0818-72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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