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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档案局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8 17:20: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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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受理和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三)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档案。
  (四)负责全县档案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五)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县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
  (六)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档案史料,建立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
  (七)组织和开展档案学术活动,参加全国、省、市的学术研讨,指导和支持档案学会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渠县档案局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472)
  协助处理局(馆)政务,筹备有关会议,草拟有关文件,综合重要信息,编写档案年鉴,搞好监督检查和内部的协调工作;承办文电收发及档案、保密、信访、组织人事、纪检、档案专业职称评聘工作;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目标管理等工作;搞好微机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和馆库设备维修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与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安排全县档案科研项目,推广应用档案科研成果及评奖活动,负责档案学会工作。
  (二)业务指导股(联系电话:0818-7202770)
  监督、指导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组织、指导档案馆(室)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和档案管理等级评审活动;负责全县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指导全县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档案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鉴定、验收工作;负责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
  (三)馆务股(联系电话:0818-7322472)
  依法接收、征集应由本馆保存的档案、资料;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案卷进行加工整理;负责区分控制与开放的档案和资料并编制开放目录;负责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并组织实施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负责档案库房温、湿度和档案霉变、虫害监测工作;对破损的重点档案、资料进行抢救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保管和统计、编写全宗介绍、档案资料的著录、全宗级目录和各种检索工具,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编研工作,按有关规定公布档案史料,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负责档案库房各类设备的管理、使用和防火、防盗、防虫、防尘工作,确保馆藏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四)法律监督教育股(联系电话:0818-7215326)
  贯彻档案法规和档案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审查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档案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检查、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档案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档案违法案件,承担本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档案局(馆)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8号
  联系电话:0818-7322472
  传    真:0818-7322472
  电子邮箱:quxiandanjv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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