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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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指导个私协会、消委会、工会、物业中心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930)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督查、文书档案、安全、综合治理、保密、信访、后勤服务、统计、机要管理、红盾网管理、信息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性调研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宣传工作,拟写政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818―7201561)
组织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工商所正副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评比表彰及争先创优活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县局规定的工作职责承担党委办公室工作等。
(三)监察室(联系电话:0818―7201536)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研究、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办法;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等。
(四)计划财务股(联系电话:0818―7201653)
管理全系统的财务、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资金收支;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办理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审计、检查各工商所及挂靠县局的协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等。
(五)离退休人员工作股(联系电话:0818―7201605)
负责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拟订系统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学习等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重大节日及生病住院慰问和走访看望;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遗属困难补助等善后工作;负责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来信来访,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等。
(六)法制股(联系电话:0818―7327055)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负责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涉及本局的民事诉讼;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对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七)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8―7201533)
研究拟订全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注册登记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各类企业的名称核准,受理、审查、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证照;依法监督检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行为,并对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等。
(八)市场监督管理管股(联系电话:0818―7201635)
办理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核发《市场开业登记证》;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交易规则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实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比,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县区规划区以内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核发《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指导基层的市场巡查工作;承办市、县工商局安排部署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并负责汇集属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内的案件查处情况等。
(九)综合业务股(联系电话:0818―7201485)
承办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本县广告经营单位资质,并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实施对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经营资格检查;组织查处辖区重大商标违法案件,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扶持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组织查处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等。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含“12315”申诉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818―7223315)
研究拟订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系统“消费维权”工作;在规定权限范围内组织查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等。
(十一)渠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联系电话:0818―7208315)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等。
(十二)渠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219718)
组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展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引导、培育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与人民政府的联系沟通;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公平竞争;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监督;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十三)经济检查大队(联系电话:0818―7201535)
承担对各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处罚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向局各业务管理机构传送专业执法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胜利街80号
联系电话:0818―7322930
传 真:0818―7201423
电子邮箱:quxian7323538@163.com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指导个私协会、消委会、工会、物业中心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930)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督查、文书档案、安全、综合治理、保密、信访、后勤服务、统计、机要管理、红盾网管理、信息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性调研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宣传工作,拟写政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818―7201561)
组织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工商所正副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评比表彰及争先创优活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县局规定的工作职责承担党委办公室工作等。
(三)监察室(联系电话:0818―7201536)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研究、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办法;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等。
(四)计划财务股(联系电话:0818―7201653)
管理全系统的财务、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资金收支;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办理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审计、检查各工商所及挂靠县局的协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等。
(五)离退休人员工作股(联系电话:0818―7201605)
负责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拟订系统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学习等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重大节日及生病住院慰问和走访看望;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遗属困难补助等善后工作;负责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来信来访,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等。
(六)法制股(联系电话:0818―7327055)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负责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涉及本局的民事诉讼;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对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七)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8―7201533)
研究拟订全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注册登记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各类企业的名称核准,受理、审查、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证照;依法监督检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行为,并对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等。
(八)市场监督管理管股(联系电话:0818―7201635)
办理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核发《市场开业登记证》;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交易规则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实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比,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县区规划区以内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核发《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指导基层的市场巡查工作;承办市、县工商局安排部署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并负责汇集属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内的案件查处情况等。
(九)综合业务股(联系电话:0818―7201485)
承办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本县广告经营单位资质,并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实施对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经营资格检查;组织查处辖区重大商标违法案件,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扶持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组织查处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等。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含“12315”申诉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818―7223315)
研究拟订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系统“消费维权”工作;在规定权限范围内组织查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等。
(十一)渠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联系电话:0818―7208315)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等。
(十二)渠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219718)
组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展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引导、培育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与人民政府的联系沟通;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公平竞争;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监督;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十三)经济检查大队(联系电话:0818―7201535)
承担对各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处罚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向局各业务管理机构传送专业执法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胜利街80号
联系电话:0818―7322930
传 真:0818―7201423
电子邮箱:quxian73235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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