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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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执法,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规范统计秩序。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辖区内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领导机关制定计划和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地方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审查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五)监管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乡(镇)的统计数据质量;参与全县社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
(七)负责全县统计职务晋升考前培训的组织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对统计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工作。
(八)负责领导和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员业务工作的指导,并汇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乡(镇)统计员队伍的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173)
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局机关目标管理、保密、保卫、安全、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局领导承办局机关的政治学习、职工年度考核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劳动、人事工作。
(二)行政执法股(挂统计执法队牌子,联系电话:0818-7203163)
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草拟本级统计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县地方统计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指导本局各股、室、队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管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本局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综合核算股(联系电话:0818-7203163)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的监测、预测、预警,按期提供综合性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管理、提供全县宏观统计数据。负责向各单位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布置报表和采集数据。承担综合核算、统计设计管理、投入产出、民营经济、批发贸易、餐饮业和外经、旅游监测、金融保险、财政、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统计工作及统计业务指导,参与提供全县目标责任的考核数据。
(四)经济发展统计股(联系电话:0818-7204183)
负责实施工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等统计调查。负责检查上述行业、单位的统计力量配置情况和布置统计任务、采集统计数据、指导统计业务工作。对所有报表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报表质量进行检查、审核评估,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协助相关股室的工作和参与、配合搞好普查及专项调查。
(五)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联系电话:0818-7211153)
在县统计局领导下,负责城镇住户、规模以下工业、商业、工业品价格、服务业等抽样调查的具体业务工作,提供抽样调查资料和报告。负责企业景气调查、妇幼儿童监测、乡镇信息卡片、劳动力资源等专项调查。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统计局安排的专项调查任务。协助县统计局有关业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六)普查中心(联系电话:0818-7211153)
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和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等各项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协助县统计局有关业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渠县统计局
单位地址: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联系电话:0818-7322173
传 真:0818-7322173
电子信箱:dzqxtjj@yeah.net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执法,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规范统计秩序。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辖区内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领导机关制定计划和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地方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审查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五)监管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乡(镇)的统计数据质量;参与全县社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
(七)负责全县统计职务晋升考前培训的组织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对统计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工作。
(八)负责领导和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员业务工作的指导,并汇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乡(镇)统计员队伍的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173)
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局机关目标管理、保密、保卫、安全、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局领导承办局机关的政治学习、职工年度考核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劳动、人事工作。
(二)行政执法股(挂统计执法队牌子,联系电话:0818-7203163)
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草拟本级统计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县地方统计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指导本局各股、室、队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管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本局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综合核算股(联系电话:0818-7203163)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的监测、预测、预警,按期提供综合性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管理、提供全县宏观统计数据。负责向各单位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布置报表和采集数据。承担综合核算、统计设计管理、投入产出、民营经济、批发贸易、餐饮业和外经、旅游监测、金融保险、财政、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统计工作及统计业务指导,参与提供全县目标责任的考核数据。
(四)经济发展统计股(联系电话:0818-7204183)
负责实施工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等统计调查。负责检查上述行业、单位的统计力量配置情况和布置统计任务、采集统计数据、指导统计业务工作。对所有报表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报表质量进行检查、审核评估,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协助相关股室的工作和参与、配合搞好普查及专项调查。
(五)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联系电话:0818-7211153)
在县统计局领导下,负责城镇住户、规模以下工业、商业、工业品价格、服务业等抽样调查的具体业务工作,提供抽样调查资料和报告。负责企业景气调查、妇幼儿童监测、乡镇信息卡片、劳动力资源等专项调查。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统计局安排的专项调查任务。协助县统计局有关业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六)普查中心(联系电话:0818-7211153)
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和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等各项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协助县统计局有关业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渠县统计局
单位地址: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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