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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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围绕人口控制目标,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二)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人口规模、素质、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人口依据,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检查、指导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组织计划生育科研成果推广运用。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围绕生育、不育、节 育制定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和提高人口素质工作。
(五)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关爱女孩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指导、考核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制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划,指导基层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渠委发[2002]28号、[2003]48号文件规定负责全县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计生系统职称的评审申报工作。
(九)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十)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192)
负责人口计生委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和委机关文秘、电子政务、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精神文明、信访、机关后勤服务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信息调研、机关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渠委发[2002]28号、[2003]48号文件规定做好全县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计生系统职称的评审申报工作。承办委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818-7201852,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的牌子,联系电话:0818-7219052)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承办再生育的调查审批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处理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计生行政案件予以审查、移送等相关工作。负责查处非法开展计生手术以及做假手术、出假证明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
(三)人口规划统计股(联系电话:0818-7201832)
负责编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施考核与评估,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负责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合格乡(镇)、村的创建工作及统计资料的分析评估。
(四)宣传教育股(联系电话:0818-7201853)
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宣传业务工作;负责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五)科学技术股(联系电话:0818-7201837)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负责组织和指导节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等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工作,拟定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联系电话:0818-7321433)
会同财政等部门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业费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乡(镇)落实所需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事业费、社会抚养费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审计监督;负责委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对乡(镇)计划生育基础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财务监督,负责机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
(七)纪检组(联系电话:0818-7220663)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计生系统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请。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联系电话:0818―7322192
传 真:0818―7322192
电子邮箱:qxjsw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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