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部门简介>详细内容

渠县文体广局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8 17:01:24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推进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着作权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管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着作权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扶助农村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五)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社会体育工作,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文物、博物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基层广播影视事业建设。组织承办文艺汇演和体育竞赛,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业余体育训练。
  (六)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依法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管理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及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七)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监管及准入和退出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八)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规定发射功率的申报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县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上报或审批;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工作,推进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科技信息建设;指导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业务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交流活动。监督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实施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指导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监督电影专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十)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办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制定全县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经营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着作权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对渠县广播电视台、渠县报、渠县新闻网等宣传媒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行业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体育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内设“办公室、文化艺术股、体育股、文体市场股、新闻出版股”一室四股。(联系电话0818―7323048)
  (一)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督查;承办目标管理和行政复议及
  案件受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计划生育、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编制县直属单位基础设施的新建、维修、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落实文化、体育经济政策,多渠道筹集文化、体育资金,并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等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文体、新闻出版、计划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产业的规划、开发和指导及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工、人事工作;管理知识分子工作;安排指导政治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和培训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文化体育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党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干部、党员、工资年报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和艺术事业;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文化和艺术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事业单位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和文化政策;负责对文艺创作、艺术生产、文艺演出体制改革等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协调图书馆网络化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和承办全县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文物管理和抢救与保护;指导文化艺术各学(协)会工作,对全县电影行业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文化建设,抓好先进文化乡镇创建工作;指导和培育文化产业。
  (三)体育股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拟定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体育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基层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县级体育赛事和承办上级体育比赛以及组队参加上级比赛;抓好社会体育的普及与指导,总结和推广群体先进经验;承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事项;负责学校体育达标工作的指导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指导管理业余训练工作。负责实施成年人体质测定和颁证工作;申报或审批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指导各单项体育协会工作;指导和培育体育产业。
  (四)文体市场股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研究文化、体育市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积极培育文化体育市场。制定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有关法规,依法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艺术、体育产品和文化娱乐、体育经营活动。核准申报和审验颁发文化、体育经营许可证。指导文化、体育稽查工作,对文化、体育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五)新闻出版股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版权事业;负责对书报刊、内部资料性图书、印刷行业、出版物市场的归口管理。负责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和管理。依法管理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印)经营活动;对内部资料性书报刊进行审读;管理协调教科书和教辅读物的发行;负责《著作权法》行政执行和纠纷的调解。指导出版物稽查工作,查处违规违禁出版物。负责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渠县文化市场稽查队
  渠县文化市场稽查队是渠县文化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文体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文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文体市场发展规划和配套管理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申办文体经营项目的单位、个人进行(资格、场地、设备)审查;汇同有关部门审查鉴定音像制品内容;对乡镇文体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文体市场日常稽查工作,开展“扫黄打非”和禁盗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北大街1号
  联系电话:0818―7323048
  传    真:0818―7221123
  电子邮箱:QQ::303797943 邮箱:qxwhtyj@126.com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