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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科学技术局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8 17:00: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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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县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技顾问团办公室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申报、制定与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负责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建立并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立和管理科技发展基金、技术创新基金;负责科技开发贷款的技术论证与审查。
  (五)组织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攻关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的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
  (六)研究制订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计划,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提出科研机构的布局与发展方向,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科学技术普及,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指导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协调科技宣传工作;指导联系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
  (七)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管理科技外事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政策、规定、措施、办法,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
  (九)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部分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技术市场,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组织各种技术交易活动;负责科技无形资产评估。
  (十)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及中央、省、市在渠县的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推动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7223301)
  (1)组织协调党政事务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文秘、会议、信息、档案、信访、督办、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工会、接待、综合统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科技经费的核算和科技发展基金的财务管理并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的经费、财务管理。
  (5)负责固定资产、物资、办公用品的购置、供应、保管和车辆使用与管理等后勤工作。
  (6)负责机关印鉴、证照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计划成果股(联系电话:7201016)
  (1)负责制订全县科技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近期科技发展计划、中长期科学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下达年度科技计划和项目指南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国家或省级新产品计划和国家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及其它计划,并组织实施。
  (4)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报、推广、保密工作及新产品试制鉴定、办证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效益统计和分析、科技成果汇编上报、科技成果跟踪调研以及科技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科技推广活动。
  (5)负责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和组织本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
  (6)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管理技术交易活动;归口管理技术经纪人。
  (7)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专利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8)管理本县的专利代理工作和专利技术中介咨询、实施服务机构;组织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产业化开发与推广运用工作;协助单位、个人进行专利申请。负责调查、统计全县知识产权及其知识产权实施状况。
  (9)负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县域内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参与专利技术合同纠纷的仲裁工作;依法查处假冒、冒充专利产品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标权、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科技管理股(联系电话:7201019)
  (1)负责管理全县工业科技产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负责组织申报和管理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品。
  (3)负责管理全县科研机构,指导各类科研、开发机构的发展与建设。
  (4)负责对科技型企业的审批、管理与协调服务;组织、协调科技型企业开展信息、技术交流等活动。
  (5)负责管理全县农村科技。组织指导实施农业科技攻关、示范、推广、应用项目;指导全县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村人才培训、农村信息化建设及科技扶贫工作。
  (6)负责科普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科学技术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四合街57号
  联系电话:0818-7223301
  传    真:0818-7201019
  电子邮箱:qxk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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