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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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有关信息,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承担县禁毒委的日常工作,承办缉毒破案工作。
(四)组织指挥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管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边境证;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六)依法贯彻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和外国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临时登记。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监所管理工作。
(九)搞好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十一)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监督民警执法情况,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18-7216232)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接受报警和求助;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公安通信网络维护工作;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对外宣传。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联系电话:0818-7216229)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三)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818-7216228)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指导、落实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或跨省、市刑事案件;指导缉毒戒毒、反黑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四)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818-7322387)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五)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818-7216212)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下设办公室、治安行动中队、特业网监中队、户政出入境管理中队、治安巡逻中队。
(六)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818-7216237)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具体负责做好公安系统机构编制、招收民警工作;办理民警警衔、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培养、考察干部,做好对干部的任免、调配工作;培养物色建党对象,发展新党员;负责共青团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队伍的理论学习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及总结、表彰立功创模工作:负责管理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命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受理公民、法人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控;依法保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现场处置军警、警民及警种之间的纠纷。
(七)法制室(联系电话:0818-7216220)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本局执法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承办各类案件的审批工作。
(八)警务保障室(联系电话:0818-7216235)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后溪街3号
联系电话:0818-7216232
传 真:0818-7216233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有关信息,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承担县禁毒委的日常工作,承办缉毒破案工作。
(四)组织指挥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管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边境证;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
(六)依法贯彻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和外国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临时登记。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负责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监所管理工作。
(九)搞好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十一)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监督民警执法情况,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18-7216232)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接受报警和求助;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公安通信网络维护工作;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对外宣传。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联系电话:0818-7216229)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三)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818-7216228)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指导、落实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或跨省、市刑事案件;指导缉毒戒毒、反黑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四)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818-7322387)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五)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818-7216212)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下设办公室、治安行动中队、特业网监中队、户政出入境管理中队、治安巡逻中队。
(六)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818-7216237)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具体负责做好公安系统机构编制、招收民警工作;办理民警警衔、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培养、考察干部,做好对干部的任免、调配工作;培养物色建党对象,发展新党员;负责共青团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队伍的理论学习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及总结、表彰立功创模工作:负责管理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命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受理公民、法人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控;依法保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现场处置军警、警民及警种之间的纠纷。
(七)法制室(联系电话:0818-7216220)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本局执法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承办各类案件的审批工作。
(八)警务保障室(联系电话:0818-7216235)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后溪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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