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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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布局,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客运线路审批,城市公交客运特许经营许可,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的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核发;
2、负责更新公路行道树许可,占用、接道、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线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跨越、穿越公路架、埋设施许可,在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周围规定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等活动许可,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超限车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含广告标志、标牌)许可;
3、负责船舶检验许可,船舶设计图纸许可,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发证、船员考试发证、船舶登记许可,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许可,港口岸线使用、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审批许可,港口区域内采挖、爆破等活动的审批许可。
(十)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070)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议案及提案的办理,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归口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机关保卫和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交通外事、外经工作,负责涉外、侨务及对台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交通系统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有关事项;负责交通宣传报道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政工股(联系电话:0818-7209511)
负责局机关和县属交通各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劳动保险工作;按规定负责局属交通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照管干权限承办局机关和局属交通各单位干部的任免、调配、考察、审查、考核、奖惩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职工教育工作;制定行业教育规化,人才需求预测规划和培养计划;管理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局机关职工教育组织工作;负责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指导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推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表彰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党委党务、机关支部和指导局属单位党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联系电话:0818-7209069)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组织交通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及县属交通各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收费路桥收取通行费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属交通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负责局属单位的审计、财务、综合统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818-7220328)
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归口管理全县运政、路政、海事、航政、稽征、路桥收费等交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综合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管理交通执法证件和装备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政务中心工作和交通行业规费征收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计划股(联系电话:0818-7209622)
负责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计划工作,组织制定综合平衡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审(定)查、立项及前期准备工作;负责交通扶贫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收费路、桥建设和站点设置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科技工作,制定行业科技政策、中长期科技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项目和科技交流;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建设股(联系电话:0818-7213337)
归口管理交通标准计量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定额和质量监督工作;培育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工程执行定额,负责交通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勘测设计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 公路养护股(联系电话:0818-7220337)
贯彻执行公路(航道)养护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管理全县国、省、县道公路养护工作和航道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乡道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汽车渡口和战备码头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的绿化、防汛、环保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工作。
研究制定公路(航道)养护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公路(航道)养护行业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路(航道)养护市场化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公路(航道)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公路(航道)养护作业科技成果的研制、推广和转化工作。
归口管理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路政管理政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 安全运输股(联系电话:0818-7320457)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合理安排道路、水路运力和参与场站、港口、码头布局;归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市场(含旅游及租赁运输 )车船维修及配件市场,车船技术检测,搬运装卸市场,运输服务市场,客运线路审批,出租车、城市客运专线站点设置的行业管理,负责车船驾驶学校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资质等级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汽车站等级和运输企业等级的审查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公路运政、稽征、稽查、内河航政工作,负责指导交通企业管理和交通企业改革、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管理和路桥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时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情况和事故综合分析,统计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219953)
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上级政府出台支持农村公路的优惠政策。加强对农村公路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协助乡(镇)、村、社组织发动群众筹集资金和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公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的监督,切实推进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并形成书面材料和图片,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搜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统计数据和报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送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技术人员的管理,督查技术人员到岗到位及工作情况。配合乡(镇)、村、社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协助乡(镇)、村、社搞好材料质检工作。协助乡(镇)、村、社完成全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渠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参与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县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配合交通部门完成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挂牌股室:
(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和交通下属各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交通系统各工作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查处违纪行为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信访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226300)
负责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加大和指导交通信访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积极化解交通各类矛盾,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矛盾纠纷的处置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交通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南大街165号
联系电话:0818-7322070
传 真:0818-720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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