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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经济委员会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8 16:40: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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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促进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战略,负责全县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研究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业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县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工业领域产业政策的实施;参与拟定西部大开发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四)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拟定全县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制定机械电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茧丝绸、电力、建材、医药、饮料、食品、盐业、邮政、信息、包装等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协调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
  (六)负责全县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协调全县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审批、核准、确认和登记备案与监督;贯彻实施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鼓励技术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对重点技改项目实施监督。
  (七)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协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所需的信贷资金;指导和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工业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综合协调全县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协调发展,研究拟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协调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九)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产品促销政策,提高全县工业品市场占有率;研究制定工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协调省际间、区域间工业经济交流、合作;研究拟定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投向,指导工业企业扩大工业品自营出口;组织工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推进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与重组。
  (十)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管理全县药品储备;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
  (十一)负责电力、煤炭、节能监察、清洁生产、成品油、化学品等工业经济领域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对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纠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二)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负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审核和设立后的监管工作;指导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及监管工作,负责城镇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管理工作。
  (十三)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工业行业职业技术学校的工作。
  (十四)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人事工作;指导经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十五)协助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搞好工业、企业改革的组织实施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督促本系统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工作。
  (十七)归口管理交通局、技监局、盐业公司、煤管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网通。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322188)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和文秘、信息、档案、机要、建议、提案、保密、安全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委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原轻纺、建材、盐化、茧丝绸4个行业办公室、原乡镇企业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增挂渠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渠县工业经济综合执法大队的牌子)(联系电话:0818―7322188)
  负责起草工业经济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工业经济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渠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电力、盐业、节能监察、清洁生产、成品油市场监管、危险化学品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三)综合股(联系电话:0818―7203797)
  研究制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编制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综合统计、分析、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工业经济发展;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搜集、分析、发布和经委系统信息网建设。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参与制定全县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标准、绿色标准,参与县内工业企业知名产品和驰名商标推荐评比工作;负责燃气用具的生产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化工、医药、食品、冶金、机电、邮政、信息、建材、建筑机械、盐业、轻纺、茧丝绸包装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生产能力布局调整,承担行业管理;负责国家规定的行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导行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县药品储备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
  (四)经济运行股(联系电话:0818―7325323)
  分析、监测能源、交通、邮政、信息等行业运行情况,组织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成品油企业资格的转报审批工作,参与有关能源价格调整;负责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监督实施;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负责能源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经委系统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和电煤调度工作;依法办理煤炭行业的“经营许可证”。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在全县的实施意见及监督实施和制订发展规划;指导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
  (五)科技股(联系电话:0818―7226025)
  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推进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的投向;组织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上报、审批、登记备案和享受优惠政策确认的有关工作;安排政府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工业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国家鼓励工业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确认工作;负责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发布县重大工业政策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转报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计划;监督检查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生产质量、进度与售后服务;指导和管理县政府确定的骨干企事业单位重大技术装备工作,承担重大技术装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高技术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申报并组织实施企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县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按规定组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县级优秀新产品的年度评审;组织推动产学研究联合和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指南;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六)企业股(联系电话:0818―7210873)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企业监督,研究提出企业改组改制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全县企业的发展;联系和指导国家和省市县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改善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和规范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负责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分析、监督测,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实施和行业监管;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投资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农产品加工营销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农产品加工营销业发展战略规划。
  协助企业融资产权交易的实施;监督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审核转报工作;指导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负责对企业改制上市申请、股权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协调企业重组工作;负责本系统企业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电力股(联系电话:0818―7226025)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拟定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或参与电力建设项目的验收;研究提出中、近期电力生产、供应、使用的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信息,平衡电力资源;实施电力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电力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
  (八)政工股(联系电话:0818―7213110)
  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工程类、政工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归口指导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有关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人才的培训、交流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智力引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督促本系统企业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工作;配合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的市县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及外地在渠国有企业的维护稳定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经济委员会
  单位地址:四川渠江镇和平街19号
  联系电话:0818―7322188
  传  真:0818―7322188
  电子邮箱:qxjwbgs@163.com
  部门领导
  1、党委书记、主任王泽军:全面负责经委党委、行政工作(联系电话:0818―7220006)
  2、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范阳:负责分管综合股、纪检监察、机关总支、工会、民营经济工作(联系电话:0818―7215026)
  3、副主任代静:负责分管企业股、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信访和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818―7210873)
  4、副主任何文:负责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集体企业工作、综治工作(联系电话:0818―7215016)
  5、副主任管骅:负责分管经济运行股、组织人事股工作(联系电话:0818―7215016)
  6、总经济师聂建:负责分管电力股、科技股工作(联系电话:0818―72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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