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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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报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105066)
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及中心印章管理、文印、档案整理、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公文的起草、校核和公文文号的编制;负责中心《工作周报》和《政务服务简报》的起草、校核、上传以及发放;负责招投标(比选)交易活动的登记;负责中心会议的记录;负责清洁人员的管理和清洁卫生的检查;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管理股(联系电话:0818―7105088)
负责进驻中心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办事大厅内行政服务事项的受件、办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办理行为;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实施人员考勤、“双优”月评及年度考核(含部门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中心机房管理,收集受件、办理、收费相关数据,提供政务服务相关业务报表,确保中心机房安全运行;负责建设工程及中介机构招投标(比选)交易活动的对外联系,开展见证服务和程序管理,协调落实具体事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落实,研究政务服务创新的方式及发展的措施;负责政务服务业务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协助中心监督投诉室处理群众投诉、窗口违规办理、人员违纪操作等情况;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营渠路105号
联系方式:0818―7105066
传 真:0818―7105066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报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7105066)
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及中心印章管理、文印、档案整理、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公文的起草、校核和公文文号的编制;负责中心《工作周报》和《政务服务简报》的起草、校核、上传以及发放;负责招投标(比选)交易活动的登记;负责中心会议的记录;负责清洁人员的管理和清洁卫生的检查;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管理股(联系电话:0818―7105088)
负责进驻中心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办事大厅内行政服务事项的受件、办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办理行为;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实施人员考勤、“双优”月评及年度考核(含部门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中心机房管理,收集受件、办理、收费相关数据,提供政务服务相关业务报表,确保中心机房安全运行;负责建设工程及中介机构招投标(比选)交易活动的对外联系,开展见证服务和程序管理,协调落实具体事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落实,研究政务服务创新的方式及发展的措施;负责政务服务业务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协助中心监督投诉室处理群众投诉、窗口违规办理、人员违纪操作等情况;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营渠路105号
联系方式:0818―7105066
传 真:0818―710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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