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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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电话联络和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指导县政府机关和代管部门的“四个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十三)做好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四)管理渠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渠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一秘书科(联系电话:7219063)
负责县政府领导分管工作的文电、会务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县政府领导相关文稿的起草、校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秘书科(联系电话:7322831)
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及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文印、档案、保密、机要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稿,负责公文文号编制。办理捐赠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意见和工作总结。
(三)三秘书科(联系电话:7322429)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其它由县政府直接召开的会议会务筹备、会议通知、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室的管理。
(四)综合室(联系电话:7219063)
负责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报告、请示的起草、修改、送审、印发;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文稿、会议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工作总结、政府专题调研文章的收集、撰写;负责上级领导来渠县视察和县政府领导到各地各部门所作重要讲话的记录、整理、送审、印发;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工科(联系电话:7219073)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受理和具体承办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及室内人员的考核、奖励、调配及办公室人员的工资、福利、计划生育;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群团工作。
(六)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7201107)
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室内办公自动化和指导、协助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七)政务督办科(挂渠县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室牌子)(联系电话:7219053、7203965)
负责政务督查督办与反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牵头做好全县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调查研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负责惠民行动和目标考核等各项工作。政务督查室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八)行政科(联系电话:7322434)
负责财务、经费、公有财产、小车、食堂、理发室等的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规划、建设、绿化、美化;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会议接待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
(九)机关党委(联系电话:7219048)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工作。机关党委级别为副科级,设书记1名。
(十)纪检组(联系电话:7219073)
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高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请;纪检组级别为副科级,设纪检组组长1名。
(十一)应急办(联系电话: )
履行职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负责全县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处置以及新闻发布和与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关服务。应急办机构为副科级,设主任1名。
(十二)保卫科(联系电话:7205111)
负责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承办室内和县政府机关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
(十三)法制局(联系电话:7215699)
负责县政府的法制工作。包括负责审查、协调、修改各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承办上级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修改意见的汇总上报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负责办理依法应由县政府处理、处罚的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办理县政府、县府办的各类诉讼案件;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由县政府承担行政赔偿经费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和全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联系电话:0818-7322831
传 真:0818-7205111
电子邮箱:qxxfbgs@quxian.gov.cn;qxxf-xinxi@163.com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电话联络和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指导县政府机关和代管部门的“四个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十三)做好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四)管理渠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渠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一秘书科(联系电话:7219063)
负责县政府领导分管工作的文电、会务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县政府领导相关文稿的起草、校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秘书科(联系电话:7322831)
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及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文印、档案、保密、机要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稿,负责公文文号编制。办理捐赠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意见和工作总结。
(三)三秘书科(联系电话:7322429)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其它由县政府直接召开的会议会务筹备、会议通知、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室的管理。
(四)综合室(联系电话:7219063)
负责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报告、请示的起草、修改、送审、印发;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文稿、会议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工作总结、政府专题调研文章的收集、撰写;负责上级领导来渠县视察和县政府领导到各地各部门所作重要讲话的记录、整理、送审、印发;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工科(联系电话:7219073)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受理和具体承办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及室内人员的考核、奖励、调配及办公室人员的工资、福利、计划生育;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群团工作。
(六)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7201107)
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室内办公自动化和指导、协助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七)政务督办科(挂渠县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室牌子)(联系电话:7219053、7203965)
负责政务督查督办与反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牵头做好全县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调查研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负责惠民行动和目标考核等各项工作。政务督查室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八)行政科(联系电话:7322434)
负责财务、经费、公有财产、小车、食堂、理发室等的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规划、建设、绿化、美化;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会议接待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
(九)机关党委(联系电话:7219048)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工作。机关党委级别为副科级,设书记1名。
(十)纪检组(联系电话:7219073)
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高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请;纪检组级别为副科级,设纪检组组长1名。
(十一)应急办(联系电话: )
履行职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负责全县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处置以及新闻发布和与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关服务。应急办机构为副科级,设主任1名。
(十二)保卫科(联系电话:7205111)
负责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承办室内和县政府机关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
(十三)法制局(联系电话:7215699)
负责县政府的法制工作。包括负责审查、协调、修改各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承办上级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修改意见的汇总上报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负责办理依法应由县政府处理、处罚的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办理县政府、县府办的各类诉讼案件;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由县政府承担行政赔偿经费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和全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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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四川省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
联系电话:0818-7322831
传 真:0818-7205111
电子邮箱:qxxfbgs@quxian.gov.cn;qxxf-xinx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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