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园欺凌 为成长护航 ——有庆派出所在有庆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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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之际,3月27日下午,渠县公安局有庆派出所指导员严丰、副所长聂周瑜在有庆中学副校长余志强、校安稳办主任唐雄的陪同下,深入高二。2班开展法治主题教育活动。
派出所指导员严丰在主题班会上宣讲了“学校安全有国家的保障”“学生不做欺凌者”“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受到欺凌该怎么办”以及“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等内容。
指导员严丰说,首先,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安全保障有总体规划,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保障。
第二,教育部2021年印发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学生不做欺凌者,不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因为这些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学生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要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第三,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易发地时要尽量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地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
第四,发生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遭遇校园欺凌,一要保持镇定;二要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三要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要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四要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要及时找老师解决;五要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副所长聂周瑜接着讲了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安全、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咨询、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问题的预防和应对,还讲了如何防范网络诈骗。
同学们在课堂上听得津津有味。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表示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懂得了在学习生活中遇到欺凌时该怎样保护自己。
本次法治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展现了警校联动织牢师生安全网络的强大力量,为学校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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