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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关于推荐四川省渠县中学等17所学校参加 第三届达州市文明校园评选和复查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28 11:32: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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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化拓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达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达州市文明校园评选和复查的通知》(达市文明办〔2023〕8号)文件,根据市文明办工作安排部署,我办拟推荐四川省渠县中学等2所学校参加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评选,渠县有庆中学重新申报评选达州市文明校园,渠县新市镇第二小学等14所学校纳入市级文明校园复查。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评选学校(2所):

  1.四川省渠县中学

  2.渠县三汇镇第四小学

  (二)重新申报评选达州市文明校园(1所):

  渠县有庆中学

  (三)市级文明校园复查学校(14所):

  1.渠县新市镇第二小学

  2.渠县临巴镇第五学校

  3.渠县李渡镇第一学校

  4.渠县合力镇第二学校

  5.渠县清溪场镇第一小学

  6.渠县万寿镇第一学校

  7.渠县土溪镇第五学校

  8.渠县临巴镇第六学校

  9.渠县鲜渡镇第一学校

  10.渠县岩峰镇第一小学

  11.渠县望溪镇第一小学

  12.渠县临巴镇第二小学

  13.渠县三汇中学

  14.渠县静边镇初级中学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学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共渠县委宣传部(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8-7210733

  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8号县委办公大楼702室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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