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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渠县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正式启动

作者:王卫兵 陈小方 王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29 09:38: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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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渠县被列为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建设县,为切实提高我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16号)和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川农业[2013]63号)文件要求,在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9月26日上午,渠县农业局组织黄花产区、柑桔产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代表,召开2013年渠县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启动暨培训会议。

  会上,副局长刘友全详细介绍了我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原则、意义及要求。局产业发展股股长王卫兵对项目具体的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环节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并认真回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具体问题。

  为确保本项目发挥最大效益,该局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由种植户、专业合作社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申报建设热风烘房、组装式冷藏库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原则。鼓励、引导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按照统一的本土化设计,出资出劳,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三是坚持先建后补原则。我县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的基础上,县本级配套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占建设资金的50%。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实施,农户、专业合作社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初加工设施后,经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项目补助资金。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低一直是制约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本项目的正式启动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我县落后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从根本上解决渠县黄花“梅雨伤花、花贱伤农”和柑桔“卖果难”等老大难问题,实现“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等一举多效目标,助推我县柑桔、黄花等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王卫兵 陈小方 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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