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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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以来,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把改善民生、实现民和、确保民安纳入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使该县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常态化,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完善。
领导重视,强化宣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乡镇一把手具体抓,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初与各乡镇签订了2013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乡镇的参保任务进行了分解,年终严格按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奖惩;利用广电网络开辟专栏,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利用移动电信群发短信,进村入组搞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政策宣传不漏户、不漏人,使城乡居民参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建立了农保专网,实现了农保专网向乡镇的延伸;开展政策、经办流程、电子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等培训。
保障运行,扎实推进。为了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财政局安排县农保局和乡镇工作运行经费121.8万元,网络建设48.8万元,印制各类参保表格40万份;建立了省、市、县、乡镇联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选配了高素质业务骨干,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和财政补助的养老金全额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支出时按县农保局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按月拨付,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杜绝了挤占挪用基金的行为。
自愿参保,按月打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照“自愿参保,应保尽保”原则,乡镇登记、公示、核对、上报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县农保局等相关单位审核、建档,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不漏一个,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进一个,做到了“一乡一册”,“一人一卡”规范化管理。县财政局依据审批名册,按月打卡发放养老金。截至8月底,全县参保人员达到48.42万人,收取保费900余万元,按月打卡发放60岁以上城乡参保居民20.4万人养老金9157.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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