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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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按照活动要求,8月15日至9月15日,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有力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
一是组织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在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巡回宣传,援助中心全体律师还分别进村入户与群众开展了“面对面”法律援助事务咨询。二是在企业以案说法举办法律援助及职工维权法制讲座,讲解法律援助条例、申请流程和职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解答了职工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三是利用电视台、网络集中宣传,邀请渠县电视台摄制组现场录制法律援助咨询活动2期,在渠县电视台《渠县新闻》和《今日渠县》栏目播放,利用微博集中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个人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及各种法律法规。四是积极组织援助律师、社会律师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开展“四进”活动,向广大村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援助基本常识和申请程序。五是通过在县司法局网站开设“法制之窗”普法栏目,开展法律援助知识问答、以案说法和法律援助专项法制宣传。
此次活动开展以来,举办各类咨询活动20余场(次),分发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万余份,进行法律咨询8万余人(次),发布、转发微博350余条,悬挂标语15余幅,电视、电台报道3次,上报信息、典型案例、文章等5期(次)。通过活动的开展,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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