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深入推进农业执法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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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渠县农业局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安全”主线,以助农节支增收为目标,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重拳整治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力促“农业执法年”活动纵深推进。
整合资源,增强农业执法力量。成立了农业执法领导小组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12个事业场站纳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并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执法中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兼任各专业执法中队队长,负责开展本专业领域的专项执法活动。
明确职责,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农业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队长和各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农业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我局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把关立案审批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各专项执法中队制定专项执法计划和方案,由执法大队呈报政策法规股审定,并呈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理顺关系,形成农业执法合力。各专项执法中队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主动开展农业执法工作,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农业执法大队统一制作,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在执法大队的领导下,各执法中队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做到业务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同时积极配合执法大队及局各科室开展工作,形成农业综合执法合力。
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执法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水平;并通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案卷评查,达到边办案,边学习,边提高的目的。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统一制作规范》和四川省农业行政执法的要求,公平、公正执法。严禁营私舞弊和“吃、拿、卡、要”,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强化抽检,确保农资产品质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农资市场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加大对农资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定期抽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送样检测相结合,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建立农资产品“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农资生产、流通企业和品种进行跟踪、警示,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农资上市下田坑农。
建章立制,管理日趋科学规范。一是建立案件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受理农民投诉,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农资打假信息共享制度,避免重复、交叉检验,减轻执法成本。二是坚决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全额存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挪用或支配罚没款项。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违法行为立案申报、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使我局农业执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肖雪莲 雷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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