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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被评为四川省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作者:王进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7-10 11:47:5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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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渠县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规范、有力、有序、有效的良好局面,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被评为“四川省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将阳光计生行动纳入总体工作规划,成立了以县人口计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牵总头,办公室抓协调,股(室)、站负责人和乡镇计生办主任负责抓落实,认真研究制订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实行平时督查、半年抽查、年度考核。

  二是政务公开到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栏,常年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再生育条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条件,信访举报和监督方式,网民对人口计生信息公开满意率为100%,连年被评为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维权服务良好。及时办理各类信箱、热线交办,专人值守“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诉求。县人口计生局设立了信访接持中心和行政调解办公室,建立了领导接访包案息诉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连年来无因计划生育引发群访、集访案件发生。

  四是评议监督落实。每年开展一次“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政风行风评议“四评计生”活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规则、考勤签到等制度,聘请了125名基层干部、社会知名人士、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人口计生阳光运行。

  五是执法环境净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违法生育网络管理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人口信息统计、违法生育处理、奖优政策落实、再生育审批的“四清理”长效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整体联动,坚持每年开展计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确保了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王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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