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县国土资源局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作者:刘天华 徐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19 17:46:17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达州市征地拆迁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规定,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主线,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足额补偿,对失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使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是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严格履行合法的征地程序。落实征地拆迁补偿“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搞“暗箱操作”;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依法足额补偿、科学合理安置,确保失地群众失地不失业、失地收入不减、生活不降。

  三是要求各片区国土资源所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在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征地补偿安置中若存在问题和纠纷的,要及时报告、研究,并妥善处理,坚决杜绝和避免因征地补偿安置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发生。(刘天华 徐静)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