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开展“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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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认真组织2013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川文办发[2013]85号、达市文广发[2013]9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8日上午,在全国第8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县文体广新局积极组织县历史博物馆、县文化馆分别在渠县文庙和渠县南门老车坝举办了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渠县历史博物馆围绕“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这一主题,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渠县精品文物图片展》等多套展板,免费供公众参观。通过悬挂“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宣传横幅、散发传单、咨询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效果明显,使广大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自信心。共接待社会公众1200余人次前来参观、咨询,发送宣传传单700余份。
渠县文化馆围绕“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这一主题,结合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遗”相关知识,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保护意识,引导和发动社会公众关注并积极参与到我县的“非遗”保护工作中来。活动中共展出了“非遗”展板22版,散发“非遗”宣传资料800余份,观看群众达2000余人次。同时,“非遗展示厅”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参观人数达200余人次。
活动中,县政府副县长刘江等领导亲临现场观看展出,并对此次宣传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作风,深入挖掘我县的文化遗产,通过发掘、修缮、建博物馆、培养传承人等方式抢救、保护并展示宕渠大地各类文化遗产,让越来越多的渠县人重拾对宕渠传统文化的自豪感与自信心,激发了大家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责任,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来,使保护传统文化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担当,切实在保护文化遗产中夯筑文化“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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