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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作风建设分类问题分别整改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15 16:26:4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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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渠委发〔2013〕10号)、《中共渠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2013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渠统党组〔2013〕6号)要求,渠县统计局作风建设从5月13日起顺利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制订分发了《中共渠县统计局党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渠统党组〔2013〕18号),要求对作风建设剖析查找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分类,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干部职工个人进行分别整改。

  一、明确整改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制度完善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统计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优质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二、严格整改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标准明确、操作流程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明确。

  三、整改项目、时间和措施。

  (一)存在干部职工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问题。由副局长黄宏牵头,责任股室为经济股,在5月13日到6月上旬期间,要完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将目标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队、中心,年终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二)存在干部职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服务措施缺乏创新问题。由副局长黄小松牵头,责任股室为综合股,在5月13日到6月上旬期间,要优化措施,在企业服务上求创新。在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过程中,从多角度为企业着想,不但要做到想企业之所想,还要想企业之未想。在企业经营顺利的时候要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时候更要关心企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今后机关干部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接到投诉,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三)存在干部工作标准不高,懒于学习,懒于思考问题。由纪检组长雷晓东牵头,责任股室为全局所有股室,在5月13日到6月上旬期间,要严格执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注重学习成果。机关干部必须保证每月有4个工作日进企业、基层单位进行工作调研,撰写出有质量的调研文章,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工作,提高工作能力。股室及负责的工作受到上级表彰、推广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存在少数干部职工自由散漫,纪律松弛,工作时间随意脱岗问题。由机关支部书记叶俊牵头,责任股室为局机关办公室,在5月13日到6月上旬期间,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违反以上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理。(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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