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硐司法所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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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是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让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也是社区矫正机构(包含基层司法所)正确有效执行非监禁刑罚的前提和基础。渠县司法局卷硐司法所自今年年初完成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清理交接工作以来,严格执行《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
一是积极向乡上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进行了专门汇报,会同乡综治办、卷硐派出所在辖区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了辖区基层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对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关注度。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内容、程序和文书格式。在2013年4月16日会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卷硐村二村的一名拟纳入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杨某开展了规范的社区矫正社会调查活动;对该被告人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委会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社会调查;走访了被告人所在的村委会、卷硐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召集了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约谈,在此基础上填写了全省统一格式的调查文书材料,确保了社会调查内容、程序和文书格式的规范。
三是卷硐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宣传,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正确有效地履行非监禁刑罚执行职能,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熊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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