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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加强2013年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18 10:19: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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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办[2006]4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整改通知》(川财库[2012]4号)文件精神,按照“规范、安全、高效、可控”的原则,结合实际,渠县财政局对2012年本级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归类分析、认真清理,严格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将所有财政专户移交国库部门管理,并撤消合并了部分账户,加强了财政专户开户管理。

  对原有财政资金账户情况进行清查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从2013年1月起所有单位资金均实行了“大平台”支付,实行国库部门统一管理。通过财政专户清理检查工作,我县财政资金账户由原有45个保留至34个账户。

  强化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机制的建设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按照规定对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部门四类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等一律撤消,对同类性质开设的农业发展资金专户予以了归并。对一年中业务量小的房改资金等专户予以了撤消。

  二是完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一是完善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单位收入管理,取消了非税收入过渡账户,非税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确保了非税收入运行高效、监督有力。对进入财政专户的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做到按月清理上缴金库。二是规范了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按照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2013年所有财政专户都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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