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水上交通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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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渠县召开全县水上交通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12年全县水上交通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宣贯《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签订2013年水上交通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部署2013年水上交通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参加会议的领导和单位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长虹、县政府副县长朱和志、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海事处、县航道段、县短渡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33个有船乡镇分管领导、管船员、渠客司、汇客司、一航司等三家航运企业负责人,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长虹主持。
会上,渠县交运局副局长刘刚总结了2012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了2013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渠县海事处处长段炼就《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作了宣讲,县政府副县长朱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讲:水上交通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的重点之一,抓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车(船)、安全标语、专栏和各种会议等形式深入学校、社区、码头、船头,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创建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的总体要求,以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村、船主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体系;三是加大现场监督力度。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治工作责任、经费、措施、时间、效果“五落实”,实现安全隐患从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到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管理体系,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要坚决予以取缔,严禁“三违”,杜绝“三超”;四是规范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各有船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渠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建设》,按照交通、海事部门的要求,做好船舶调查、登记造册、建卡建档,各项职责、各种制度、各类图表上墙,基础台账健全规范,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业务指导,经常深入一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五是规范水秩序,优化水运市场。交通、海事部门要依照法规和上级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乡镇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对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按照交通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逐步理顺水运市场秩序,确保水运安全。
目前,汛期即将来临,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早准备,做到机构、人员、物资、器材、设施设备落实到位,保障抢险救灾应急需要。
最后,他要求参会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恪尽职守,以更广的思路、更实的作风加强水上交通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为确保全县水上交通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会上,副县长朱和志与有船乡镇的乡镇长签订了2013年目标责任书。(任小春 兰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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