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及时开展2013年对种粮农民兑现直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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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13] 9 号)精神,渠县财政局做到及早宣传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专门对各乡镇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种粮农民的优惠政策,让种粮农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严格规范操作程序。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面积的确定,仍采取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的耕地面积(对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台帐、土地经营权证)为基数,按实际增、减种粮面积进行核定。各乡镇要对种粮面积进行核实并公示。
一是按样表要求负责核实填制好表内的相关数据(样表附后)。二是要对因遗失、损坏和新增补贴对象的农户的“一折通”按相关规定予以及时补办和对个别享受补贴户姓名与账号不一致的农户按规定予以帮助解决。三是必须做到表内内容真实、准确、无误,报送时间按时。县财政局将以此作为安排工作经费的依据。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不折不扣地做好2013年对种粮农民的两项补贴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坚持乡镇长负责制。财政所、乡镇农经负责人、信用社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必须按照“谁种粮谁收益”及“有种有补,无种无补”的原则, “不得将种粮补贴变为耕地补贴”。
一是要切实解决好农户在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矛盾;二是要坚决杜绝在登记《对种粮农民种粮直补、综合直补面积核实分户表》时擅自将补贴对象户的补贴面积合并、张冠李戴、漏统漏报、弄虚作假、浮报虚报、套取补贴资金解决土地征占用费及乡村社遗留问题、公示阴阳表等等行为;三是在兑现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贴工作中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回收、扣留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的事件发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两项直接补贴工作,确保我县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在2013年3月15日兑现到种粮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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