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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省财政厅对渠县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予以确认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1-04 10:31: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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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清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债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工作部署,我县政法机关通过自查、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局、审计局逐项复核,并经县政府同意上报截止2009年12月31日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债务余额为3716万元。

  2012年12月17日至19日,省财政厅及省级部门组成的政法债务抽查组在达州市财政局对我县上报的政法债务自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此次共抽查我县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38笔,总金额2548万元。检查组针对我县上报的债务金额,对所抽查的38笔债务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原始资料,查实债务规模、类型、成因,对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逐笔进行了审核认定。

  此次债务认定为确保政法机关高效运转,摸清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底数,彻底化解债务,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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