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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联社】开展岗位责任认定 严控新增不良贷款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14 18:27: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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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贷款管理,健全问责机制,全面完成不良贷款“两个消化”的目标,8月以来,渠县联社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岗位责任认定办法(试行)》,扎实开展了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组织5个工作组历时15天,对上月新发生不良贷款404笔进行了调查核实,共认定责任贷款249笔、412.93万元。

    深入分析,找准路径。一直以来,沉重的不良贷款是压在渠县联社头上的一座大山,其形成固然有经济社会环境的因素,但更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信贷队伍上,以贷谋私、畏难守成、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大量存在,致使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前清后增压力巨大。治乱当用重典,渠县联社通过多次认真调研,召开办公会研究,决定严格落实省联社近期相关制度要求,把加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作为突破口,并确立了“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和“谁发放、谁管理、谁收回,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的原则,明确了“调查核实—责任认定—责任审定—限期收贷—待岗收贷—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的工作步骤,逐步收紧“问责”大网,让不作为者“动“起来,慢作为者“快”起来,乱作为者“慌”起来。

    精心组织,逐笔认定渠县联社出台了《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制定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方案,明确了责任认定的范围、目标和要求,并由合规部牵头,成立了5个现场认定工作小组,从全县选拔了10名业务骨干,历时15天,对各网点上月新增不良贷款逐笔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责任认定。各工作组根据拉列清单与信用社主任、责任人逐一见面,逐户落实、逐笔核查。根据信贷人员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决策、贷后管理等环节尽职履责情况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由责任人现场签字确认。初步责任认定结束后,由合规部对认定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下发处理决定及处理通报。

    强力问责,奖惩结合。为防止责任认定高举轻放,杜绝不良贷款陷入“前清后增”怪圈,渠县联社重拳出击,强力问责,一是对不良贷款余额每月比上月反弹的信用社,实行一票否决,不计发当月绩效工资;二是对认定的承担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人,限期一个月内清收处置责任贷款,逾期未收回者由责任人在三个月内待岗挂责清收,待岗期间只计发基本生活费,待岗期满仍未收回或处置的,由责任人在待岗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赔偿损失;未在规定时限内赔偿损失,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顶格处理。三是奖惩结合,联社发文规定:从8月起到年末每月均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信用社,予以5万元的重奖。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的强力推动,犹如一发重炮,在渠县联社员工中激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员工纷纷意识到“得过且过,浑水摸鱼”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从而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责任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中。截止8月31日,全县已清收处置上月新增的责任贷款69笔、101.55万元;1-8月不良贷款现金收回额达9821万元,居全省县级联社第4位。(王静 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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