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 优先发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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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意见》,渠县财政局对讨论稿进行了积极讨论,并认真思考,结合实际,探索出一条优先发展教育之路,通过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
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教育拨款,新增财力优先倾斜保障教育支出,确保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并保持稳定增长。
二是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比例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教育支出法定增长的要求。
三是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按照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四是加大城镇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余额的10%用于教育。新建小区收取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费用,专项用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从2013 年起,县城新建小区收取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费全额用于城镇教育设施配套建设。
五是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县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省市核定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六是减免教育基本建设相关规费。从2013年起,全县公办和民办学前教育、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所涉及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免收。对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不高于规定标准下限的50%收取。
七是完善教育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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