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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五把标尺”促廉政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14 18:27: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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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惩防体系建设和治软、治走工作中,渠县财政局以“五把标尺”从严要求干部职工,促进廉洁从政。

    一是以制度办法为标尺。认真细化党风廉政、工作管理、服务群众、工作纪律等制度办法,切实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用严格的制度从各个环节规范从政行为。

    二是以廉政承诺为标尺。局党组与乡镇财政所长、局机关中层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要求每个签承诺书的干部将廉政承诺牢记于心,时时对照检查,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以良好的道德操守为标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从思想上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四是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标尺。在局机关掀起向雷锋、游从文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热潮,树立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政廉政、理财为民的思想,营造奋发有为的争先氛围。

    五是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尺。经常性走访服务对象,听取对财政工作的满意情况,并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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