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工委】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细则》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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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9月26至27日渠县直工委在县委党校大礼堂举办了直属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专题学习培训会。参训的县直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负责人及党务干部共计300余人,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会前,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善平亲自签定学习培训时间,并批示:“将新《条例》和《细则》印送给县级各机关党组织;安排于9月26、27日培训学习,并注重效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谋亲自召开三次工作会议作安排、审方案讲要求。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肖启文代表县委做了学前动员讲话。省直工委副巡视员、省党建研究会副会长张世奎到会作了讲授。达州市直工委副书记伍祟伟利用多媒体,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条例》和《细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会同志还利用半天时间就新《条例》和《细则》的颁布实施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深远影响,以及如何贯彻实施新《条例》和《细则》以解决目前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县直工委书记刘荣忠就如何学习贯彻新《条例》和《细则》,以及怎样抓好机关党建、三重工作、帮扶工作、基层服务、绩效目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结合县委中心工作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发挥好党组织协助和监督“两大作用”,坚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贯穿始终,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严格按照规定配好专兼职党务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好党的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利用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种载体宣传新《条例》和《细则》,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条例》和《细则》落到实处。这次培训会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到会领导备得深、讲得好、受欢迎;参训人员到得齐、认真听、收获大。
同志们一致认为:新《条例》和《细则》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条例》结构严谨、内涵丰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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