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办】渠县灾后农房重建攻坚战役全面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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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针对渠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渠县灾后新村聚居点农房重建工作的通知》(渠创建办[2012]16号)新鲜出炉,标志着渠县灾后农房重建攻坚战役全面打响。
为切实抓好渠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根据县委25次、31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大兵9月27日下午在县政府402会议室组织灾后农房重建规划、资金、后勤保障等三个工作组和丰乐、青龙、临巴、卷硐等10个进度较慢的新村点乡镇党委书记召开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专题会,就灾后重建最后三个月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认清形势,增添信心,坚定决心
渠县是“9.18”特大洪灾重灾县,灾后新村聚居点建设起步早,行动快,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李渡乡狮牌村、文崇镇庙坝村、中滩乡丁家坝等11个新村点在8月底已率先完成农房主体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灾后重建成效显著。但由于部分乡镇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发动群众不充分、监督指导不到位、农户交款不积极等多种原因,目前尚有相当数量的新村点农房重建进展迟缓,拖了渠县争当全省创建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排头兵”的后腿。因此,各灾后重建涉及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克服懈怠情绪,纠正软、懒、慢、散的错误认识,增添信心,坚定加快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决心,坚决把灾后农房重建这件大事办好办扎实。
明确目标,确保质量,限时完成
为加快推进渠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灾后新村聚居点建设涉及部门、乡镇、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要明确目标,确保质量,扎实苦干、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努力确保在今年时限内按期完成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全县50个灾后重建新村点必须全面完成农房主体完工(封顶盖瓦)任务,特别是务必完成签订灾后农房重建协议并按时交款的受灾农户的农房重建任务。已完成农房重建主体施工任务的乡镇以灾后重建新村点为单位在10月31日前提出农房主体完工验收申请。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全县50个灾后重建新村点完成外墙风貌塑造、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让受灾农户最迟在农历春节前搬进新居。完成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全面竣工任务的乡镇以新村点为单位于12月31日前提出全面竣工验收申请。
增添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今年渠县灾后重建资金缺口较大,各灾后新村聚居点建设涉及乡镇要增添措施,强化责任,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狠抓灾后重建工作落实,县创建委决定对50个灾后重建新村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三不一查”措施。到10月31日截止,凡未完成农房重建主体施工任务或未及时提出农房重建主体完工验收申请的乡镇,县政府将逗硬落实 “三不一查”措施。即:“不安排验收、不安排新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不安排项目同时严肃追查延误农房重建工作的责任”。二是“六个一”制度。50个灾后重建新村点的价格审核执行“一点、一册、一表、一请示、一批复、一公示”的“六个一”制度,千方百计保护受灾农户的利益。农房价格要公开公平公正,请示的价格应包括土地费、基础设施、外墙风貌、税费等综合成本,不允许新增乡村债务。乡镇以灾后重建新村点为单位提出农房重建综合价格请示后,县政府组织工作组逐点核实受灾户花名册、主要建材价格组成表等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和批复,批复后应在灾后重建新村点和当地受灾户较集中的地方张贴公示。各级各部门要监督各重建点严格执行批准的价格,严防变相开发或者新增债务。三是“风貌控制”制度。灾后重建新村点外墙风貌由县统一设计,县住建局完成新村点的外墙风貌及资金概算后,应将每种户型的风貌图交联系点县级领导审定后才能全面展开。灾后重建新村点必须严格质量监管,乡镇要履行职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动员入住农户自发监管。交房后必须严格管理,严禁乱搭乱建,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水电气管理等社区管理要跟上,既要考虑如何建好新村,更要考虑如何管好新村。四是“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制度。道路:保证一条水泥主干道到新村点,规划的多条道路可分步实施,入户路可用红砖、石板铺砌,不能乱铺摊子。水:县水务局力争将灾后重建新村点纳入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启动建设。电:户表以外力争由电力公司在农网改造中统筹解决。气:新村点实现不烧煤、不烧柴,最好实现户户通天然气或联户建沼气池。绿化:新村点原则上不栽名贵林木,鼓励支持栽果树或蔬菜。污水垃圾池:100户以上的新村点,必须对污水垃圾进行生态化处理。整个基础设施控制在每户1.6万元以内规划建设,程序由各点群众讨论,乡镇形成意见并取得联系点县领导同意后, 形成书面材料报创建办,送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生态、低碳、实用、节俭、民主”的原则。
统筹兼顾,各负其责,快速推进
灾后重建新村点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灾后重建涉及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快速推进。
一是明确乡镇是农房建设的责任主体。2012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 各新村点特别是进度落后的乡镇要发扬“5+2”、“白+黑”精神科学安排、合理组织好加班力量,抢时间追速度,全力突击,确保灾后重建加快推进。要实事求是,将10月底前不交房款的受灾户不再享受政策性基础设施补助的办法广泛宣传。
二是明确部门督促检查职责。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财政、住建、国土、农办等单位人员,对农房主体完工和新村聚居点全面竣工分两次现场验收。农房价格核实报批,由发改局牵头,组织住建、财政、审计、创建办等单位人员现场核实呈报。农房建设质量、风貌控制由住建局牵头,乡镇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由农办、发改局、住建局、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灾后重建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提出实施意见。未按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乡镇和相关部门,由县纪委牵头,调查延误灾后重建工作的原因、向县创建委提交剖析报告并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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