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儿媳“毒”婆婆 法院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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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我家,我住在这不走啦!”4月18日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奶奶拄着拐棍来到渠县人民法院涌兴法庭,声称儿媳常在她吃的饭菜中投毒,以致她不敢在家吃住,到法庭要求法官解决此事,否则她将会在法庭一直住下去。
据悉,该位老奶奶已是该庭的常客,2011年就曾来过法庭数次,今年已来了四五次。该庭对老人反映的儿媳“投毒”一事进行了调查和走访,得知老人老伴已逝,膝下有三子一女,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儿子在外务工,儿媳留在家里,为了赡养好老人,子女协商由其女赡养,其他子女每年共给一万元的赡养费,该费用每年年初给付。近年来老人自己坚持要住在幺儿家,因年岁过高,会发生便秘、肚子痛等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又因婆媳关系难处,老人常常精神恍惚。为此她一直声称这些病都是因为儿媳在她所吃的饭菜中投毒所致。
每次该庭干警送老人回家时均要在她居住的儿媳家进行查看,经过详细察看锅里的饭菜,发现饭菜没有任何毒药。但老人仍固执地说她儿媳去年就在给她的饭菜中放毒药,可又举不出具体的实例。鉴于此,法庭干警对街坊邻居进行了走访,邻居均说儿媳对她非常好,还常给她钱、弄菜煮饭、洗衣服等全是儿媳一人。
了解情况后,庭长王金平通过多方渠道查找到老人全部子女电话号码,联系上老人的子女及其他亲属,一起协商解决此事,经协商老人由女儿直接赡养,王金平建议老人其他子女多陪伴老人,对老人精神等疾病及时进行治疗。经过法庭干警的多次调解,老人在自己的子女陪同下,愉快地回家了。(魏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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