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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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服刑的方式。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效果,帮助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3月23日,渠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会。
会议明确要求各矫正对象深刻理解社区服务的目的、意义及作用,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和社区服务制度,按时参加学习及各项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会后,该局组织矫正对象到北门社区开展了服务社区的义务劳动。在劳动中,矫正对象态度诚恳,表现积极,认真清扫街道卫生,消除卫生死角,以实际行动接受教育和管理,受到社区群众一致称赞。
通过此次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充分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受到了社会对他们的肯定,也体现了自己的价值。此举将有助于他们悔过改造,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更好地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尽早融入社会。(王鹏 许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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