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三严”加强票据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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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渠县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在组织力量对去年全县涉及收费单位部门进行重点单位部门抽查、检查的同时,以“三严”加强票据源头管理。
一、严格执行票据购销程序。实行用票单位购领新票与缴销旧票同步,单位购领财政票据时,须出示《四川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同时提交上次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连同收据存根送票管中心审核。经核查无误,确定其所收取的收入已按规定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后,方可继续购领财政票据。
二、严格监督票据使用管理。对单位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单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用、混用票据、利用往来结算票据收费等行为,切实做到“专票专用”,发现未按规定使用票据的,立即收回票据,暂停其票据领用,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控制票据存量。对使用量大的单位,严格按照“缴旧领新”的原则发放票据,将购领用完的票据进行日常核销;对使用量较小的单位,已领未用的票据,年终集中予以核销。(蒲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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