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办】四措施助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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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冬以来,渠县把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全县人民特别是广大灾区群众的热切期盼,县委、县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灾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层层推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和完善部门工作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协作、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格局。
落实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的沟通汇报,千方百计争取更大支持的同时,切实加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建立县、乡两级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水利投入增长幅度在较长时间内高于当年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继续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水利建设,通过多种方式缓解现有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
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参与。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依法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和以资代劳,兴修农田水利设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让农民分清一事一议与农民负担的区别,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做到了“一事一议”操作的公开透明,消除村民的疑虑,从而积极主动参与,提高一事一议的效率,兴修水利、造福农民。积极探索“公建公管”、“公建民管”和“民建民管”等多种形式,落实管护责任和措施,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让工程持久服务广大农民群众。
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招标、施工和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全面和重点结合的方式,围绕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和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确保把灾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效益工程”和“廉洁工程”。建立健全水利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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