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搭建四平台助推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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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县检察院积极搭建四个平台,加强检察工作对外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人民群众关注、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搭建工作通报平台,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主动性。坚持重大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报告制度,在向县人代会、县政协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作专题性工作报告,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和建议,制定落实和改进措施,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采取“请进来”的方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采取“走出去”的方法,登门拜访和发函求询,直接听取和书面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使工作更有针对性,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察工作通报会和参与重大检察工作活动。
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增强社会公众意见反馈的及时性。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检察工作网络平台,利用网络载体加强对外宣传和联系。一是在互联网上建立检察网页,设立检务公开、检察动态、检察文化、法制宣传等栏目,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的机构职能、检察常识、可以对外公开的检察工作动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在政府门户网上建立检察信箱,建立与人民群众广泛的沟通交流渠道,听民声,纳民意,解民忧。三是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建立手机信息平台,以手机短信的形式更加方便快捷地向县四大家领导和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传递检察工作相关信息。
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增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宣传部门的沟通交流,在尊重媒体、善待媒体,同媒体形成良性互动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达州日报等平面媒体合作,通过提供宣传稿件和组织记者采访等形式,报道检察工作成绩和队伍建设成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和问题。二是加强与达州电视台、渠县电视台等电视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新闻、专题报道等形式,形象展示工作成效和干警风貌。三是加强与新型媒体合作,及时快速反映工作情况。
搭建工作监督平台,增强自身执法办案监督的实效性。一是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工作,为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工作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并按照规定将“七种情形”案件提请市人民检院提交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二是聘请乡镇干部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人员担任检察工作联络员,延伸检察宣传链条和听取民意的触角;三是聘请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担任检风监督员,及时反映执法办案工作的社会反映,有效监督检察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黄辉 王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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