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维权护民生
渠县网APP
分享
今年来,渠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 以人为本,依法维权,扎实工作,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宣传。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宣传重点,派专人在八一街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文件5000余份。先后印发《劳动合同法》单行本3600余册,劳动维权宣传资料6000余份,《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13000余份。深入全县中心场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2次,张贴、悬挂标语10幅。设立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电话咨询320余起,到各单位解疑难问题108余次,为民办实事38件。
二是积极维权。监察大队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投诉相结合,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监察人员在全县对重点的餐饮、建筑、矿山、服装、加工等行业的部分单位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项行动11次,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共检查用人单位296户,涉及劳动者1.36万人,清退风险抵押金涉及劳动者人数302人、涉及金额15.98万元;接受群众举报案件51件,立案41件,结案41件,举报案件结案率100%;接受投诉案件68件,立案56件,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审查用人单位规章数132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数105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8件,涉及劳动者1128人;帮助67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98.56万元;督促35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08.93万元、涉及劳动者1862人;责令36家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76.65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4800份。通过检查督促,拖欠工资现象少有发生,全县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都高于每月7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做实仲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全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件,共涉及金额570余万元,涉及人员229人,目前已结案56件。认真做好合同鉴定工作,共对369份劳动合同进行了鉴证,并对全县粮食系统3家改制企业760人和畜牧系统1家企业32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协议予以了鉴证。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