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加强督查县城区所监管企业的“门前三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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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积极参与“门前双三包”创建活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县城区的餐饮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该局成立了督查餐饮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门前三包”的领导组织,下设两个督查小组,均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股室人员承办,分别对县城区的餐饮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办。(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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