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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文管所被评为全省2006年度文物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1-22 09:15: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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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在成都召开的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领导对全省2006年度文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和授牌,在评选的9个先进单位与先进集体中,我所(馆)作为全省仅有的2个县级基层单位之一入选。所长黄文峰并作为4位发言代表之一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06年,我所(馆)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渠县县委、县政府及县文体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狠抓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不断推进文物保护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乡镇文物保护目标管理,开展地面文物调查(复查),积极申报“中国汉阙之乡”,加强文物的对外宣传和展示,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连续22年实现文物安全年。

落实乡镇文物保护责任  开展地面文物调查(复查)

为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强化全县各乡镇政府的文物保护责任,渠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责任管理,由县人民政府同全县60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渠县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成立乡镇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落实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和专(兼)职队伍,认真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加强文物及相关环境的保护和地下文物的监管,建立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我县的这一文物保护新举措在全省为首创,得到了国家、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省文物局在全省文物系统对此进行了通报和推广。《中国文物报》在84进行了报道,省内外50多家文物同行纷纷来电来函来人学习我县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

为制定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建立文物动态管理体系,对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分级管理,从4月起,我县开展了近20年来最大规模的地面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复查)工作。全县60个乡镇和县文体局、文管所组建了近150人的专门队伍,历时近半年时间,对1987年全县文物普查登记在册的414处地面不可移动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复查),调查面达100%,并新发现、调查了不可移动文物8处。经过我所(馆)对422套调查资料近2个月的室内整理,编制了《渠县地面不可移动文物资料报告》,建立起全县地面不可移动文物记录档案和资料信息库。并依据其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及社会价值,推荐报请由县文体局核定公布了133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其保护措施,这是我县文物保护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又一新举措,特别是同时公布其专项保护措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中国文物报》、《四川日报》进行了报道和宣传,四川省文物局专此以《四川文物简报》形式向全省文物系统推广。

“渠县汉阙”是我县众多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杰出代表。在加大对其保护力度的同时,为充分利用“渠县汉阙”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打造“渠县汉阙”这一历史文化品牌,为实现渠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大目标”之一“把渠县建设成四川经济文化强县”而服务,有力推进渠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200612月,县文体局正式向国家文物局申请命名我县为“中国汉阙之乡”。2006525,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所(馆)申报的土溪城坝遗址作为西周至西晋的古代大型城池遗址以其较高的文物、考古价值入选。至此,渠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37个文物点,为全国县域内国保单位文物点最多的县之一。在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方面,今年我所(馆)还完成了渠县文庙等5外文物点申报第七批省级文保单位的推荐工作,为建国以来我县申报省级文保单位最多的一次。按新要求、新规范,完成了27处县级文保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共制作纸质文本216本,电子文本54盘。进一步完善、健全了馆藏文物保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文物保存环境的改善,确保了文物安全。

坚持“三贴近”原则  灵活多样开展文物宣传和展示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我所(馆)今年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文物宣传和展示活动。全年在城区、乡镇开展《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专项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共计5,接待观众超过30000人次,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12·4法制宣传日”及“文化下乡”、“科技一条街”等纪念、活动日,在城区街头和文物分布较为集中的乡镇举办了《文物保护法》、《渠县的文化遗产》、《中华魂》等宣传展览共计7次,接待观众超过45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册(份)。发挥博物馆市、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六一”、“十一”等节、假日期免费为中小学生朋友举办了《中华魂》、《渠县的文化遗产》、《国家濒危珍稀动物展》等专题展览,接待学生、观众18000余人次。

完善制度  强化责任  连续22年实现文物安全年。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才能保证其他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为此,我所(馆)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年初,单位即同每位职工、辖区住户、门市业主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到人、户。组建近100人的文物保护通讯员队伍,采取定期培训、定期安全巡查,签订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责任书,安全信息反馈等手段加强对全县地面、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监管,使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确保了地面文物无人为破坏和被盗。每两个月对辖区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2006年,我所(馆)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更换了老化的办公用电线路200,增添、更换消防水带40和灭火器10支,确保了用电和消防安全。为确保文物安全,防范于未然,我所(馆)2006年组织制定了《野外文物被盗、被毁应急预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被盗、被毁及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博物馆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文物突发事件预案,并根据其预案给制了应急工作流程图,组织全所员工认真学习,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和方法,并张贴上墙。加大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消防安全员、人人都是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工作思想。全年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共计6次,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消防技能。通过全所员工的共同努力,2006年,我所(馆)未发生一起安全、消防事故和文物被盗、被抢等事故,连续22年实现文物安全年。            

(张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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